大灣區 | 前海新版外資獎勵辦法 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3000萬
經濟脈搏
發布時間: 2024/03/17 16:11
深圳的前海管理局日前印發《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外資獎勵辦法》(下稱《外資獎勵辦法》),針對在前海合作區內實際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,將按照上一年度在前海新增實際使用外資情況給予相應外資獎勵,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0萬元。
根據《外資獎勵辦法》,外資企業上一年度需在前海新增實際使用外資不少於500萬美元,即可享受外資獎勵。其中,金融業新增不少於500萬美元,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%予以獎勵。非金融業新增不少於500萬美元,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%予以獎勵;新增不少於3000萬美元,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.5%予以獎勵。單個企業每年享受的外資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。
該辦法自2024年3月25日起實施,有效期3年。此前,前海對外商投資企業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統一給予1%獎勵。《外資獎勵辦法》對非金融類新增不少於3000萬美元,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.5%予以獎勵,獎勵比例較先前增加0.5個百分點。
責任編輯:尹航